第二百二十二章-《从拜师四目道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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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前的这个牙婆大约四五十岁左右,身材肥胖,个子不高,嘴角处长了一颗大大的黑痣,看起来有些丑陋刻薄。

    她手里拿着-块手帕,听说是来江浩买丫鬟仆人的,连忙热情的邀请江浩进屋上座,兴奋的把手中的手帕摇了又摇。

    江浩入座之后,她便满脸笑容的问道:“公子想要买什么样的y鬟?”

    y鬟,也分很多种类,不同的丫鬟,价钱自然不同。

    比如长相俊俏的,会--些粗浅厨艺的,懂得织布纺线的,懂事听话知道怎样伺候人的,自然就相对贵一些,而有些长相丑陋,五大三粗,只能用来干粗活的丫鬟,自然就相对便宜一些。

    常言道,朱门酒肉臭,路有饿死骨。

    在古代,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非常大,大量的财富和土地,都集中在官僚和地主的手中,普通农民,虽然日夜工作,却还是不能解决温饱,甚至有一技之长的工匠,也只能如履薄冰的过日子。

    这些普通民众,平时已经生活得相当的清贫,如果突然再摊上点事儿,比如生病了,得罪人了,整个家庭就会如临大敌。

    在古代,很多平民解决突发情况的方法,就是卖掉自己的孩子。

    这在古代并不犯法,一般会被卖到富人家、地主家、官僚家,男的给人当小厮仆人,女的给人做y鬟。,

    签了卖身契的小厮和丫鬟,他们的命运就完全掌握在主人的手里,主人可以再转卖他们,丫鬟和小厮之间婚配之后生的孩子依然是主人的奴仆,俗称家生子,不出意外的情况下,他们将世世代代为奴。

    相比起小厮仆人,丫鬢的命运有更多的可能性。

    运气好的,便是被男主人相中,收为小妾,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并且生下子女,这样便摆脱了奴仆的命运。

    在古代,丫鬟被男主人占便宜,这是非常普遍,甚至被当事人和社会都认为很正常的一件事情...

    《醒世姻缘传》第五十五回,说狄员外要买个全灶(有一-定厨艺)的丫鬟,童奶奶找牙婆介绍了个别人转卖的,感觉符合狄员外的条件,准备试试这个丫鬟的手段时,童奶奶问:“你那家子曾收用过了不曾?“丫鬟道:“收过久了。”童奶奶问:“没生下什么?”丫鬟说:“也只稀哩麻哩的勾当,生下甚么!”

    大致的意思就是,童奶奶问那丫鬟,她原先的男主人碰过她没有,丫头说碰过,童奶奶又问,怀了孩子没有?

    y鬟回答,只是零星厮混过几次,怎么可能怀孕呢。

    《红楼梦》中,贾宝玉初试**,就是在他的贴身丫鬟袭人身上试的,袭人和贾宝玉都觉得这很正常。

    而男主人和丫鬟厮混久了,丫鬟自然而然就把自己看着是男主人的“屋里人”了,所以做妾就成了她们生活的希望和最高的理想。

    不过能够做妾的丫鬟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丫鬢养到二十多岁,就要被放出去,这时或是被许配给小厮,或者转卖出去嫁人,落到什么样的人手里面,她们是没有一点选择权的。

    她们就像是浮萍一样,是嫁到好人家享福,还是落到人品卑劣的家暴男,或者风流鬼手里,都只能听天由命。

    那么一个丫鬢能够被卖出多少钱呢?

    《醒世姻缘传》第三十六回写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做裁缝手艺的工匠,不小心将别人一块昂贵的布料做坏了,没有钱赔,只好将自己才11岁的女儿,送到市面上去卖。

    裁缝给自己的女)    l出价七两银子,专门买卖丫鬟的牙婆子,领着小女孩走了四五家大户人家,这几家出价最多的是四两银子,最后讨价还价,勉强卖得五两。

    可见在当时,人命如草芥,四五两银子,买一个小丫鬟已经算是高价钱。

    《醒世姻缘传》是明末人写的,写的也是明朝的事情,明朝的物价与大明王朝类似,据说,明朝一一个平民一年的生活用度加在一起,二两银子足够了。

    如果是种地的,粮食可以自给自足,平时花钱只是买点油盐酱醋,那么一个平民一年一两银子都有富余。

    这样算起来,卖一个小丫鬟,够一家人生活个一年半载了。

    在苦难的折磨下,在金钱的驱使下,不知道有多少平民百姓家的闺女,从此走.上不归路啊!

    有时候生活就是这么残酷,这都是活生生的历史事实。

    江浩想了一下,对牙婆子说道:“我要两个老实规矩点的丫鬟,会简单的铺床叠被,端茶倒水,擦洗物品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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