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章 钱难赚屎难吃-《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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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高消费?什么意思?”李波站在路边一脸疑惑的问道。

    “限制高消费,也叫限高。是二零一零年十月一日起开始实施的一项整治老赖的措施,全名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如果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其不得用自有财产支付下列费用,换句话说,其不得享受下列待遇: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上面规定的行为。”王川掏出一份最高院的规定,递给李波道。

    “如果对方蹲在山沟里不出来,又没有其他财产,是不是就没办法了?”李波看后突然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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