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下午吃过晚饭后,韩舟本想留王川再住一宿,但是王川觉得已经没什么必要再留在国际庄了,于是便婉拒了韩舟的挽留。 当天晚上八点多,王川坐上了回帝都的火车。 回来后的第二日,王川去了一中院将委托手续和二审答辩意见交给了法官,法官的意见很明确,洪工的劳动争议案件二审不会开庭,既然双方谈不拢,就回去等判决吧。 八月底的时候,一天早上万胖子找到了王川。 “万哥,什么事?”王川走进办公室后,问道。 “有个房屋租赁的案子,是我媳妇她们村里的,看你要不要接。”万胖子道。 “什么情况?”王川感到疑惑,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本身应该比较简单,为什么万胖子不做非得推给自己呢? “哎!都是拆迁惹的祸。 这案子的双方当事人我媳妇都认识,算是个远房亲戚吧。平时都在村里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我代理哪一方都不合适。所以我只能推荐给你做。 这事还得从二零一一年初说起,那一年门头沟这边十一个自然村拆迁,我们村也在拆迁范围之内。 我说的这家人拆迁时就闹了一回,这一家子一共四口人:老太太、儿媳妇、孙子和老太太的女儿,但是老太太的女儿早就嫁出去了,户口不在我们村,拆迁没有她的份。老太太的老伴和儿子在拆迁的前几年就去世了。 当时要拆迁,儿媳妇怕小姑子争财产就使了个心眼,把村委会的干部请到家中,做了个调解协议。 按照当时家里的财产情况,拆迁一共分三套两居室和一百多万,按照当时的情况老太太应该分两套,儿媳妇和孙子分一套,一百万至少老太太要拿一半。 后来也不知道儿媳妇是怎么鼓捣的,老太太和儿媳妇签订调解协议时都同意将所有拆迁利益都给老太太的孙子。但是老太太有一个条件,孙子必须承担奶奶的赡养义务,而且要提供一套房产给老太太无条件居住。按理说得了全部拆迁利益,承担老太太的赡养义务,给老太太提供个住的地方很合理。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