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周先生,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应当共同努力为家庭贡献力量,夫妻间有相互照顾、相互关心的义务,这也是婚姻生活的应有之意。 夫妻间的抚养义务包括经济上的相互支持和心里精神上的相互扶持。这种抚养义务是平等的。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方残疾、患病或者经济困难的有抚养能力的一方,应当承担扶养责任,给与对方经济上的帮助。 咱们回到您的案子,您因为重大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又无法享受低保待遇,生活确实困难。 而您爱人是企业高管,一年五十来万的收入,完全由能力对您进行抚养,基于夫妻间的相互抚养的义务,如果您起诉对方要求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法院应该支持您。”王川分析道。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抚养的义务。需要抚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那我能要多少钱?要多少钱合适?”周大同道。 “这个不好说,法院一般会根据请求抚养一方的实际需要,支付一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确定。我没办法给您具体数额。您一个月想要多少钱?”王川道。 “能给一万不?”周大同双眼放光道:“不算奖金,她一个月工资三万呢!” “我觉得有点悬,法院估计支持不了您这么多。”王川道。 “五千!五千怎么样、”周大同道。 “我觉得您可以这么要,但是最后能支持多少要看法院。”王川只知道法律规定,却没做过类似的案子,所以他也不知道法院能支持多少。 “那……您能帮我打这官司吗?”周大同问道。 “周先生,我代理案子是要收费的,您现在经济情况这么不乐观,而且您这案子也不难,干脆我让律师给您写个起诉状,您自己去法院立案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