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3章 李总的想法-《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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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事也没什么可商量的,周一强起的头,万胖子和王川觉得不用花钱还多了一个对外宣传的途径,日后需要实习生可以直接找学校,设立实习基地绝对是好事。大家不过是走个过场而已,所以很快便确定下来了。
“万主任,王川,设立实习基地的事谈完了,我还有个事想请两位帮忙。”周一强喝了口茶水,微笑道。
“周老师,您太客气了!有事尽管说。”万胖子笑道。
“高老师和赵老师是我们学院的老师,他们的律师证都在帝都的另外一个律所,但是那个律所在通州,办手续什么的都不方便。
他们想找家距离比较近的律所做兼职律师,我们学院肯定是同意的,所以我就把他们推荐到你们这儿来了。看你们方不方便接收兼职律师。”周一强道。
(关于“兼职律师”的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九八四年,那一年司法部发布了《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管理办法》。
此后于一九八六年,司法部又发布了《兼职律师和特邀律师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依据这些规定,法律院系、研究机构的专业人员、大批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现职工作人员及有些离退休人员走进了兼职、特邀律师队伍。
一九九六年五月,我国第一部律师法出台,保留了兼职律师制度,但同时规定“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司法部发布了《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并将之前于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六年发布的管理办法和补充规定进行了废止。
《兼职从事律师职业人员管理办法》对兼职律师的人员范围进行了限定,只有“法学院校(系)、法学研究单位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人员”才可以成为兼职律师。
二零零七年修改后的《律师法》规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此后,《律师法》又经过了多次修订,均有对兼职律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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