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一天-《印第安人要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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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斑鸠一愣,这二愣子怎这么刚?

    “切!”却是河狸冷笑了一声,“你这窝里横算什么本事,有本事去和白人打啊?我听说在拉勒米堡有一个角斗场,你有本事去那里打,把那些白人统统都打趴下!”

    “对!”“去打白人!”“去干他们,红云!”

    四周的士兵都大叫了起来。

    在他们的眼中,红云力大无穷,又身手敏捷,龙精虎勐。

    这些从马德雷山林中跑出来的穷哈哈的士兵,还从来没有见过红云这么厉害的勇士!

    虽然说斑鸠部落就是个大熔炉,来自四面八方的部落汇聚于此,其中自称‘勇士’的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但是凭心而论,那都是自己给自己脸上贴金。

    他们既没有红云这么高,也没有红云这么壮,吃得也没有红云好。

    而且红云的身上似乎自带勇士光环一样,眼神一扫,和他对视的人平白就感觉矮了三分。

    “白人都说我们印第安人是废物,红云,你去教训教训他们!”一个士兵说到。

    “红云,你要是能去拉勒米堡拿回个金腰带,我以后就服你了!”

    “红云,你要是敢去拉勒米堡,我陪你去!”

    就在众人七嘴八舌的起哄声中,红云一拳擂在桌面上,哐当一声,将所有的声音都压了下去。

    “行了,不就是打架吗?老子怕过谁?”

    说罢,红云挑衅地看了河狸一眼,冷哼了一声。

    他说走就走,也不走正路,径直翻过围墙,从怪石嶙峋的山崖上,兔起鹘落几下就跃下了山去。

    斑鸠拦也不是,不拦也不是。

    “斑鸠,我也跟着去吧?”一个士兵说到。

    斑鸠还在犹豫,却听这个士兵说到:“红云要是输了,我把他尸骨捡回来。他要是赢了,嘿,全世界都知道白人打不过咱们印第安人了!”

    “去吧!”斑鸠笑了一下,说到。

    他又用手指了两个人,“松鼠,你们三个都去!”

    “好咧,斑鸠!”

    三个士兵将手中的枪往背上一背,又从同伴的兜里抓起几个黑漆漆的面饼,飞快地朝着山下追红云去了。

    ……

    “你的士兵和维克托的士兵有一点不一样。”

    在回到斑鸠的办公室之后,河狸对着斑鸠说到。

    “哪里不一样?”

    “维克托的士兵也同样视死如归,但是在他们的身上,看不见这样热热闹闹的血气!”河狸说到。

    “那不叫血气,河狸!”斑鸠笑着说到:“那叫做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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