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说书-《诸位,皆随我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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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成了残废。

    那名青壮年的男人,漫不经心的扬了扬手里那柄金剑,又耸耸肩膀,随意晃了晃背上的黑剑,抬起头,喝了一口壶里装着的便宜酒酿。

    酒是糯米制成,廉价得紧,三文钱一壶,很好买,出门走几步路就有铺子,十年来不知喝了多少,和卖酒的老板都混得挺熟悉。

    和酒不同,那一黑一金的两柄剑,却显然是世上难寻的稀罕物件。

    “杀一些仇人,再报一些恩,最好能把当年欠下的债给还了……”

    男人仰着脑袋,又饮了一大口酒,有酒液从其胡子拉碴的下巴淌落,流至衣领,“如果可以的话,再试着开一次天门吧!”

    此言入耳,屋内那个枯瘦老人的双目里,闪过一丝亢奋的光亮,老者以臂驻地,挣扎着挺起上半身,当然双腿仍是无法撑起整个身子,沙哑的发问:“还回来吗?”

    “会回来的吧,如果侥幸没死的话……”

    背剑且握剑的男子笑了笑,“到时候我教你没腿也能使的剑法!”

    “一言为定,记得到时候带壶好酒回来!”

    “晓得了。”

    男子向身后摆了摆手,告别了那间他住了整整十年的破漏茅草屋。

    走之前的最后一言:“老春,在我回来之前,你可不许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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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年那个名震天下的“剑圣第二”再度出山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江湖。

    消息稍微灵通些的修行之人,俱是好奇无比。

    都想知道这个一口气害死了三千名修士后,又躲起来十年不露头的可恶王八蛋,复出以后干的第一件事情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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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时,江南道就传出了首富徐大元家被某个盗贼洗劫的消息。

    这个杀千刀也不嫌多的盗贼,不仅将大量金银珠宝和价值连城的丹青字画收入了囊中,临走前,还不忘在徐家的门楣上,用血题下了十二个大字——“偷盗者乃天下第一混蛋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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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真被一阵莫名传至了他耳朵里的声音所吸引。

    “列位,你们可都还记得十年前那个姓秋名金的大混蛋?”

    朝着那个声音的方向望去。

    只见被众人包围拥簇起来的,是一位……说书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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