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好消息-《草根律师也有春天》
第(3/3)页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日,被告通知原告终止合作协议。当时原告在外地出差,原告实际工作至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原告认为其与被告系劳动关系,被告无故辞退原告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此后原告向海淀区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委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请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完毕!”王川道。
“被告答辩!”男法官道。
“我们不容易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合作关系,签署的也是合作协议,而不是劳动合同,所以双方应该是商务合作关系,不是劳动关系。请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答辩完毕!”女法务专业道。
“原告,就你方所主张的事实及理由进行举证。”男法官看着桌上的案卷,头也不抬的说道。
“第一份证据,《合作协议》,该协议上明确了:被告聘用原告为项目经理,在项目公司设立之前,被告按基本工资加业绩提成方式发给原告劳动报酬。证明:原告受被告管理,被告给原告发放工资,二者之间是劳动关系。
第二份证据,被告向原告支付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被告每月十日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原告支付工资。工资支付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二日工资一直未支付。
第三份证据,被告财务人员发给原告核对工资的工资条,上面记载着出勤天数、请假天数等信息,证明被告对原告有考勤要求,工资会因请假被扣减。证明被告对原告进行考勤管理,符合劳动关系的要件。
第四份证据,《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证明原告无正当理由辞退原告,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第五份证据,原告向被告总经理每周汇报工作的电子邮件,该邮件已经公证,有公证书。证明原告受被告管理,每周汇报工作,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举证完毕!”王川道。
第(3/3)页